第(1/3)页 20xx年x月x日,天气晴,宜出行,诉讼,入狱;忌结婚,搬家,伐木,掘井。 上午十点整,云城中级人民法院,刑事审判一庭。 网课b破一案,在此开庭审理。 “1、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、录像、摄影;” “2、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,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;” “3、不得鼓掌、喧哗、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,未经审判长许可,不准发言、提问;” “4、法警有权制止……”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。 随后穿着法袍的审判长和审判员依次入庭,走上法台。 “咚——” 法官高居法台之上,敲响法槌,扫了一眼沉声开口:“今日,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、第二百四十六条、第三百六十四条之规定,云城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,依法公开审理被告郝强、何正义、常俊毅、蔡旭等七十六人网课b破致死一案。” “由我担任审判长,并依法组建合议庭。” “现在,正式开庭!” “因本案情况特殊,涉及被告人数众多,故采用分批次审理模式,先带第一名被告上庭!” 话音落,审判庭左前方大门敞开。 一名被告在法警的押解下耷拉着脑袋走入审判庭。 正是本案中罪名最多的被告——常俊毅! 顶着一脑袋黄毛,身形消瘦,脸色惶恐不安。 他才十九岁,虽然成年了,但其实也就是个半大孩子,平日里看着很嚣张,走到哪儿都是拿鼻孔看人的,仿佛天老大地老二他就是老三。 但走进审判庭之后,他腿都软了。 要不是有法警搀扶着,恐怕都不一定能顺利走上被告席位。 至于本案剩余被告,此刻都在候审大厅,由法警看管着,通过前方大屏幕可以看到庭审现场的情况。 虽然他们暂时没有出庭,但全都紧张不已的盯着庭审画面,心里七上八下,慌得一匹。 常俊毅是第一个出庭的被告,他的庭审结果,基本上可以确定接下来其他被告的庭审情况。 因为本案最关键的一个争议点,就在于陈亚萍的死与爆破手们的行为,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! 如果律师成功驳倒了公诉人的主张,证明这个因果关系不存在,那么本案所有被告的刑罚将会得到大大的减轻。 毕竟寻衅滋事罪和寻衅滋事致人死亡,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,在量刑上天差地别。 甚至有大部分人都不会达到刑事罪名成立的标准,只会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,进行拘留或者罚款的处罚。 但如果证明因果关系存在,那么也就意味着所有被告,都需要为陈亚萍的死承担法律责任。 这显然是他们最不愿意看到的情况。 所以此刻看似只有常俊毅一人出庭,但其实,这场庭审的结果牵动了所有被告的心。 “呜呜呜……” 人群中突然响起一阵哭泣声。 有人害怕得哭了。 恐惧的情绪如同潮水般迅速蔓延,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抽泣,甚至有个姑娘坐在那里嚎啕大哭。 跟他们在网上耀武扬威,嚣张跋扈的样子完全是两个极端。 但周围的法警并没有半点同情。 这些人都活该! 审判庭,旁听席上。 “这场官司不太好打吧,我听说那个被告律师挺厉害的,在云城这边很有名气。” 姜白小声跟旁边的罗大状交流。 他知道这场庭审的关键就在于因果关系的判定。 而这个其实是很难的。 因为这是一个比较笼统,或者说比较虚的概念,不可能说公诉人“啪”拍出一些证据就能认定因果关系存在。 这里面可以发挥和扯皮的地方太多了。 而被告方律师严守义,又是一个在云城这边很有名气的律师,听说他胜率很高,能力自然也不错。 姜白还真挺担心这场庭审会失利。 闻言,罗大状淡淡一笑说道:“你不是很好奇我昨天晚上去了哪里吗?” “罗大状你就别卖关子了,快说吧。”姜白催道。 罗大状抚掌而笑:“我以前做法考培训的时候带过很多学生,他们有的做了律师,有的进了法院,还有的在检察院工作。” “恰好,云城检察院就有我一个学生,又恰好,他是这个案子的公诉人。” “昨晚我就是去他了家里做客。” 听到这话,姜白顿时咧嘴一笑,向着罗大状竖起了大拇指。 原来罗大状早就给公诉人指点过了,那这场庭审还有啥好担心的,只需要看好戏就行。 两人正说话间,便见公诉人站起来宣读起诉状了。 “xxx人民检察院刑事起诉状……” “本案被害人陈亚萍系云城二中高二语文老师……从本月x日开始,陈亚萍老师的网课中便开始有不明人士加入,他们通过放歌、骂人、共享屏幕干扰等方式对网课秩序进行破坏,并严重侮辱陈亚萍老师。” “陈亚萍对这些不明人士进行过多次劝导,但无果,这些人反而变本加厉。” “在x月x日的网课中,他们对网课的破坏和对陈亚萍老师的侮辱更加恶劣,导致陈亚萍突发心梗,送至医院后经抢救无效,于18:34确认死亡。” “被害人家属于x月x日向云城公安局报案,本案由云城公安局侦查终结,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。” “本院认为,被告人之行为,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、第二百四十六条、第三百六十四条之规定,已构成寻衅滋事罪、诽谤侮辱罪、传播银秽物品罪,且情节极为严重!” “现根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,提起公诉。” “诉讼请求如下:” “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常俊毅寻衅滋事罪、侮辱罪、传播银秽物品罪成立,数罪并罚,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……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何正义有期徒刑十二年……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郝强十年……” 公诉人的声音雄浑有力,响彻在偌大的审判庭。 七十六名被告的建议量刑依次被公布出来。 其中量刑最重的就是常俊毅,三层buff叠加,数罪并罚,刑期直接达到惊人的十五年! 排在次席的就是“天降正义”何正义。 作为爆破群的群主,以及网课b破行为的组织者,又是以盈利为目的,他身上的buff也不少,十二年绝对不冤枉。 其他人根据各自在共同犯罪中起到的作用和扮演的角色,各自承担不同的量刑。 总体来说,公诉人对被告出具的量刑意见普遍偏重。 比如某被告的刑期在5~7年区间内都算合理,这种情况下公诉人基本会建议法官判七年。 毕竟这案子不是普通的刑事案件,毫不夸张的说,已经达到人神共愤的地步了。 重判,没毛病。 唯一量刑意见不算重的就是蔡旭,毕竟他还没有成年,肯定会有一些优势,量刑建议只有五年。 蔡旭在网课b破中绝对算得上主力,似乎把他在学校里受到的气统统发泄在陈亚萍的身上,如果他年龄再大两岁,量刑建议至少会达到七年! 本来郝强也可以得到这个特殊的待遇,但谁让他碰上个呆逼母亲,并且自己也是个呆逼,不仅把减刑的大门关上,还特么把窗户给焊死了。 公诉人给他的量刑意见是有期徒刑十年! 这已经是寻衅滋事致人死亡的最高刑期了。 当然,这只是公诉人的诉讼请求和量刑意见。 至于最后如何判处,还是得看法官和审判员的意见。 有接近三分之一的被告获得了缓刑的量刑建议,有判三缓五的,有判二缓三的。 刑罚最轻的一个是判一缓二。 这家伙只进行过一次网课b破,在课堂里放了首歌就退出去了,后来再没有出现过。 据他自己所说,是良心发现,于心不忍,不但没有再捣乱过,而且还第一时间退了群,彻底告别了这一行。 警察调查之后了解到的情况跟他说的也能对得上。 算是这七十六个被告里面,为数不多还存有良知的人。 他在共同犯罪中起到的作用小,及时终止犯罪行为,并且悔罪态度也非常好,所以才赢得宝贵的减刑机会。 但该罚还是得罚。 放下屠刀,立地成佛这种桥段只存在于故事当中。 现实中,你放下屠刀也得接受审判,并不是说浪子回头就既往不咎了。 哪有这样的好事儿。 公诉人宣读完起诉状之后,法官看向被告席位:“被告人,公诉人提到的案由以及诉讼请求,与你收到的起诉状副本是否一致?” “一……一致。” 常俊毅缓缓点头,涩声回应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