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几分钟后。 付安琪拿着报案回执,跟姜白和允姐会合。 三人直奔法院。 公诉案件,由检察院提起公诉。 自诉案件,由被害人提起自诉。 而这次的案子属于自诉与公诉交叉案件,这就出现了冲突。 根据《最高院关于执行〈刑事诉讼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,被告人实施的两个以上的犯罪行为,分别属于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,人民法院可以在审理公诉案件时,对自诉案件一并审理。 同时还有一些更加详细的说明解释: 第一、对程序交叉的案件应坚持公诉程序优先原则,自诉案件的处理节奏应依附于公诉案件的处理节奏。 这是因为在多数情况下,公诉案件相对于自诉案件来说,取证难度要高得多,办案周期也长得多,两种案件的程序交叉及合并审理时,自诉案件可以作适当的等待。 第二,对于此种程序交叉案件,在保障公诉优先的前提下,要充分保障自诉人对自诉案件的撤诉权、和解权及被告人对自诉案件的反诉权。 不能因为程序合并而剥夺了被告人的程序利益。 第三,经合并审理后,法院可就公诉与自诉两部份作出一并判决,也可单独就自诉案件作出调解,但一般不能单独就自诉案件作另行判决,因为合并审理之目的在于保障刑法数罪并罚的规定得以实现。 简单来说, 侵占罪依旧需要付安琪提起自诉。 非法侵入住宅罪、拒执罪和妨害公务罪由警方侦查终结后,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。 然后合并审理。 现在,付安琪就是要去法院,针对侵占房产的案子提起刑事自诉! …… 讯问室内。 “高东林,有没有想清楚该用什么样的态度来面对讯问?”高超大喇喇的往椅子上一坐,淡淡的说道。 高东林满脸的不在乎,撇着大嘴说道:“我说的很清楚,我!没犯法!” “那是我家,他们凭什么溜门撬锁的闯进来?” “我只是放狗咬人已经算他们走运了,这要是在对岸漂亮国,老子开枪打死他们都没毛病!” “要我说,咱们国家就不应该禁枪,如果人人手里都有枪,相互制约之下,这个社会就不会再有恶霸流氓h社会了,到时候和谐和平和睦,多好?” 见高东林不但执迷不悟,反而还满嘴跑火车,高超彻底失去耐心,甩手便将方才立案的一些材料丢到他面前。 “你好好看看这是什么!” “刚才房子的主人来报警,控告你非法侵入住宅,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,并且侵占他人房产!” “再加上妨害公务,袭警……” 高超一拍桌子,盯着高东林喝道: “高东林,你知道这几个罪名判下来,你要坐多少年牢吗?” “很大概率会超过十五年!” 十五年! 高东林瞳孔骤然一缩,脑门上瞬间冒出冷汗。 颤声道:“高,高警官,你跟我开玩笑呢吧?” “开玩笑?你要不要看看这是什么地方?你觉得我会跟你开玩笑?”高超冷笑。 他还真没吓唬高东林。 在这个案子当中,高东林涉嫌四个罪名,分别是:妨害公务罪、非法侵入住宅罪、拒执罪,以及侵占罪。 而且这四个罪名无法相互吸收,不适用择一重罪量刑,而适用数罪并罚! 其中,妨害公务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都是三年以下。 拒执罪情节严重的三年以下,情节特别严重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。 在本案中,高东林夫妇藐视法律,辱骂执法人员,甚至放狗咬人,造成执行员轻伤,法警轻微伤…… 情节绝对算得上“特别严重”。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没得跑,甚至可能获得顶格判处的殊荣,那就是七年! 至于侵占罪,量刑跟数额挂钩。 数额较大是两年以下,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,那就是两年以上五年以下。 以这套房产的价值,只要罪名成立,很可能也会达到五年的封顶刑期。 四罪并罚,刑期叠加! 差不多在十六年到十八年。 “高东林,我劝你好好跟我配合。” 高超有节奏的敲着桌子,目光直视着对面的高东林,说道:“你今年四十二了吧,真要进去蹲十几年,等你出来的时候都到退休年龄了。” “怎么,你真想让自己后半辈子,就在那种地方度过?” “坦白从宽,是你唯一的出路!” 高超这番话,宛如一柄重锤,狠狠的砸在高东林的心头。 后者脸色顿时变得苍白如纸,呼吸都急促了。 纠结了片刻后,艰难的咽了咽口水,涩声开口:“高警官!我,我有话说。” 高超点头:“嗯,说吧。” 高东林迫不及待的说道:“首先说这个袭警的事儿,这跟我没啥关系啊,是我老婆给狗下的命令,这个你可以去问那几个法院的人,他们都可以作证!” “还有什么拒执和侵占房产,这些也都是我老婆的主意,她跟我说,如果把房子还回去,我们俩都得喝西北风去,这才怂恿我霸占了房子。” “高警官,这个……我应该不会判得很重吧?我觉得我就是一时糊涂,情有可原啊。” 高东林眼巴巴的看着高超。 后者讥讽一笑,说道:“如果你所言属实,可能被认定为从犯,这样的话确实会获得一定程度的减刑。”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