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下午三点。 叶城,碧水花园小区。 姜白,允姐和付安琪一同来到4幢4单元404户门前。 后者按下门铃。 “叮咚!叮咚叮咚!” 但始终无人回应。 “难道不在家躲出去了?”付安琪小声嘀咕。 允姐二话不说走上前,握起拳头便开始砸门,发出“咚咚咚”的声音。 同时冲着里面喊道:“高东林!林佳!你们别躲在里面不出声,我知道你们在家!” “你们有本事抢房子,怎么没有本事开门呐!?” “开门!赶紧开门!” “咚咚咚!咚咚咚!” 然而,允姐敲得手都红了里面也没动静。 见状,姜白上前接替。 以他的身体素质,这已经不是敲门,而是砸门了。 “咣咣”的,声音贼大。 也就是这防盗门质量还不错,不然指不定都能被敲坏了。 允姐依旧用她的高嗓门儿持续输出。 在两人联手之下,里面的人终于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:“别敲了!别敲了!你们烦不烦?赶紧滚!再不走,我可报警了我告诉你们!” 允姐两手往腰间一叉,冲着里面大声道:“我没听错吧,报警?你们霸占了别人的房子,还有脸报警?” “法院都判了你知道吗?现在你们不但要把房子还回来,还得赔钱!” “赶紧开门麻溜的滚出去,这是我闺蜜的家,你们没资格住在里面。” 听到这话,林佳先是愣了一下,紧接着说道:“你说判了就判了?你算哪根葱啊,我为什么要相信你的话?” “你不相信没关系啊,我们把判决书都带来了,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的,你不会不认识字吧?”允姐道。 “什么狗屁判决书,老娘不在乎!” “你们不会天真的以为,打赢官司就能把房子要回去吧?” “老娘今天就免费给你们上一课,这个社会,不是你们一帮毛都没长齐的小丫头片子能玩儿得转的。” 门内,林佳抱着胳膊满脸不屑。 对于法院判决结果,她并未感到意外。 自家事儿自家清楚。 一旦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不适用,法院肯定会判他们把房子还给付安琪的。 但这又如何? 难道判下来就一定要还? 法院……呵呵! 几年前林佳夫妻俩就因为生意上的纠纷,跟别人打过官司,虽然对方打赢了官司,可结果呢? 林佳夫妇一口咬死没钱赔,法院都没办法。 强制执行就是个笑话! 现在是什么时代? 信息时代!网络时代! 只要手机这么一举,执行庭的人来了都没用。 都是打工的,不求有功但求无过,谁也不想被拍下来发到网上,不但社死,还很可能会挨处分。 图啥呢? 最后只能碰一鼻子灰,无功而返。 这次不过是旧事重演罢了。 见对方态度这么恶劣,允姐气得够呛。 胸脯剧烈起伏着。 她算是真正见识到对方的无耻嘴脸了。 这时姜白示意了一下,开口警告道:“你现在已经犯法了你知道吗?” “如果不想坐牢,就赶紧把门打开!” “只要你态度稍微好点,我们倒是可以考虑给你们留几天搬家的时间。” “可如果你……” 姜白的话还没说完,便被林佳那尖锐的声音直接打断了:“犯法?我直接笑了好吗?” “都成年人了,这种吓唬小朋友的话,就别拿出来显摆了,这样除了能逗我笑之外,没有任何意义。” “你要觉得我犯法了,求你报警好吗?” “派出所电话知道不?妖妖灵总知道吧,赶紧打电话报警,我求你了。” 林佳的声音中充满了不屑。 真的,这种话她听得太多了。 半年多以前,那些上门来讨债的人,张口闭口就是“不还钱我们就报警”啥的。 可结果呢? 十个这么说的人里面,有一两个真的报警就算不错了。 而且就算报警又怎么样? 警察来了还不是好声好气的调解? 法律,那是约束普通人的。 只要自己脸皮够硬,法律就没有任何作用! 说完这话之后,林佳便甩手走进了客厅。 完全不再搭理门外的人。 “姜白,允儿,现在怎么办啊?”付安琪有些迷茫,不知道该怎么办了。 “这老娘们儿也忒不要脸了,小白白,别跟她客气,直接出大招吧。” 允姐看向姜白。 后者的脸色也有些阴沉,闻言点头道:“嗯,看来这俩老赖,是给脸不要脸了,走,先回去,明天就去申请强制执行。” “好。” 三人离去。 片刻后,林佳从猫眼往外看了几眼,见没人后,不屑的翻了个白眼。 “走了?” 高东林背着手迈着八字步走过来,问了一嘴。 “走了,就这点道行,还差得远。” 林佳一边往里面走去,一边随口说道:“对了老高,我记得你不是认识一个狗场老板来着?去问他要一条大狗回来,下次他们再敢过来找事儿,就放狗咬!” “嗯。” 高东林点点头。 他也觉得有必要在家里养条狗。 除了防备付安琪之外,也能对付上门讨债的。 当天晚上,高东林就弄回来一条成年大黑背。 这狗可不一般,经常用来做警犬,即便趴在地上不动,也能给人一种无形的威慑。 用来看家护院简直再合适不过。 其实狗场老板还给高东林推荐藏獒来着,但后者可不敢要,生怕带回去先把他给吃了。 …… 次日上午十点。 付安琪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 当天下午三点,执行庭一名执行员和两个法警来到碧水花园。 “叮咚!叮咚叮咚!” 执行员按响门铃,道:“你好,我们是法院的,请开门!” “什么?法院的?你糊弄鬼呢!滚滚滚!” 屋内传来一个中年妇女的声音。 只闻其声,未见其人。 第(1/3)页